别墅业主花6000元清洗价值近10万元的窗帘,结果出现色差,部分发生霉变。数次交涉无果后,这名业主把商家告上法庭,终获赔偿。
今年40多岁的金女士经商20多年。 2007年初,金女士在太湖边买了一套湖滨3层别墅,所有窗帘都交由苏城一家著名的窗帘布艺装饰公司制作,花了98000元。
今年1月,金女士把窗帘交由该布艺公司进行清洗,清洗费6000元。窗帘清洗完毕重新安装时,金女士发现,窗帘花纹竟然变得一块深、一块浅,存在明显色差,且部分发生霉变。
近10万元的窗帘,又花了6000元清洗,竟变成了“大花脸”,金女士对此难以接受。数次交涉无果后,金女士一纸诉状把该布艺公司告上了法庭,要求对方返还6000元清洗费,并赔偿损失30000元。
法庭上,布艺公司负责人辩称:窗帘缩水、褪色是正常现象。发生霉变是因为金女士付款不及时、过期存放导致的。公司愿意重新清洗,如果不能恢复原状,愿意更换窗帘,但不同意退费和赔偿。面对布艺公司负责人轻描淡写的回答,金女士越发生气了,一口拒绝了布艺公司提出的更换新窗帘的建议。
经法院查证,布艺公司在清洗过程中导致金女士的窗帘发生色差及部分霉变,违反了合同约定并导致损失,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综合考虑窗帘的使用年限等,法院判决布艺公司返还清洗费3000元、赔偿损失12000元。